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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秸秆禁烧通告(通用14篇)

时间:2024-08-07 作者:179弘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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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内容仅供参考。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1

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实施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着力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的难点问题。坚持“广泛宣传,严格奖惩;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的原则,开展我镇秸秆禁烧工作。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积存农作物秸秆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彻底消除,确保实现全镇“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由镇党委书记李勇为总指挥,成立由覃芳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陈群芳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末辉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作为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全责,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专门巡查小组,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办法,细化分解禁烧任务,层层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巡查监管

夏秋两季秸秆焚烧高峰期,各村书记为队长组成巡查小分队,加强巡逻和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天候监控,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监督,发现秸秆焚烧和垃圾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

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实时参考环保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检测火点信息组织开展核查,打击工作。

(三)加强宣传,浓厚舆论氛围

镇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大力宣传、告知群众、召开会议、上门劝说”十六字方针,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公告等手段,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

各村(社区)要认真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秸秆禁烧的目的、意义;组织安排村干部、党员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劝导每家每户都做出禁烧承诺,营造浓厚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使秸秆禁烧成为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及时调度,落实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做到时时有检查,日日有汇报,周周有调度。各村(社区)每日17点前将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监察情况汇报至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镇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月底将全镇禁烧工作情况汇总并上报。

四、工作保障

(一)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禁烧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村,在全镇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相关工作经费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凡在环保部秸秆焚烧分布遥感监测日报中监测有火点的村,一年内不得申报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并将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镇“卫生文明村”、全市“环境卫生十佳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我县通过三年强势推进,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优化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县上下要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放在突出地位,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XX县而不断进取。

一、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和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各镇(街)、县直机关各单位要把生态文明融入执政理念,切实落实生态优先战略。要利用各种会议、各种途径宣传生态文明的重要性,披露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案例。各镇(街)、村(社区)、组均要设立一批宣传标牌,县生态办要印制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图本。县电视台、星沙时报要继续办好环保栏目并推出一批环保公益广告,从正反两面报道环保典型。教育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素质教育的必修课,进入对学校的考评内容。妇联组织要把“城乡常态保洁、村容镇容整洁”作为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县直机关工委要把县直单位(含二级机构)服务基层、示范带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机关支部评先评优和单位绩效评估体系。县生态办、文广局要支持鼓励镇(街)、村(社区)开展生态环保文艺宣传活动。

二、强力推进畜禽禁养限养和养殖治污工程。

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县、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职责,严格控制畜禽超容量养殖,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转。严把畜禽养殖审批关。严禁外来户未经批准进入我县从事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农户养殖反弹的,由镇(街)、村(社区)收回政策性扶助款。对治污设施空转闲置和有意损坏的,要采取经济和行政手段予以处罚。政府扶助民营资本在路口(已建成)、金井、福临3个镇兴建畜禽粪便有机肥料加工基地,探索在全县范围内免费使用有机肥办法。依托乡镇能源服务合作社,组建治污设施常年维护队伍。扎实开展拆除违章搭建养殖设施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总结畜禽粪污治理经验,出台《XX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三、进一步明晰责任推动保洁工作重心下移。

依据省、市“三年整洁行动”方案布署,县、镇(街)、村、组分级实行季度考核。县政府预算的专项经费60%作为基础费用拨付到镇(街),40%按年度考核分值折算。镇(街)要加大对保洁公司(环保合作社)的管理和考核力度,及时修缮、补充垃圾清运设施,公示保洁公司与村级组织的功能分区并签订责任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格局。镇(街)要根据责任划分、考核标准在年初出台经费补贴方案,实现“以钱促事”的工作目标。农村改水改厕项目,以及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由镇(街)担负承办和监管职能,并接受主管部门审计督查。严格资金监管,对违规乱纪的要严肃处理。大力推行和鼓励农村可降解垃圾不出户,逐步实现城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适时出台《XX县农村垃圾处置办法》。

四、分步推进农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置全覆盖工程。

遵照省政府要求,该工程于20xx年实现全覆盖。依据我县实际,不构成对环境威胁的山冲户、空巢户、独身户、间隙性入住户、无畜禽养殖户依托自然净化功能,暂不纳入工程治理范畴;人口聚居区(厂矿、企事业单位、未进入污水处理网管的集镇)先期启动工程措施,达到“治理一处,净化一片”的目的。此项工程以县环保局、环建投为责任主体,县生态办为统筹、协调单位,并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稳妥推进。

五、加强水库和水源地监管。

禁止在集中取水区投肥养鱼、垂钓、游泳;划分为限养、禁养区域的禁止违规养殖畜禽。集中供水区逐步实施生态移民。严格镇(街)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强化主要河港常年保洁。

六、积极推进南部镇街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

一是南部镇(街)要竭诚营造全县“客厅、门户”形象,增加本级财力投入,管好生活垃圾,消除视线污染,实现常态保洁。二是严厉禁止外来人员从事畜禽养殖。三是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和当地镇(街)参与,对大型建设工地配置渣土车清洗上路设施,强化围挡覆绿举措,以优良的空气质量和环境接受上级政府对我县的考核评估。

七、精心扶持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是中央〔20xx〕1号文件和我县20xx年《政府的工作报告》的明确要求,按照分级推进原则,20xx年继续深化“一镇一个示范村、一村一个示范组、一组十家示范户”建设工程。并在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分别确定一至两个社区推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

八、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治理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县生态办统筹、协调、督办权限。授权其代表县委、县政府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在政治待遇上视同政府常设机构,在人事编制上实行特事特办,确保工作持续有效运行。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建立职能部门与社会评估机构双向考核机制,招用社会评估机构履行整洁现状评估,职能部门以考核管理机制为主,各占50%作为评分依据,用严格的考核办法促进镇(街)担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实行问责。三是健全公示制度。建立县、镇(街)、村(社区)、组四级公示平台,凡制度性考核、监测实行分级公示。县XX县以上领导明察暗访的整改项目实行报纸、电视台公开督办。四是落实联点制度。自20xx年起建立县领导和科局单位联点,镇(街)干部联村,村干部联组,组干部、党员联户制度,并将联点制度予以公示,促进齐抓共管,营造同治氛围。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告举报内容,由县生态办全程受理举报事务。实行“首报有奖、举报查证、整改交办、结果专报”等程序助推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建立交办回复制度。凡是县领导部署、媒体披露以及举报查证的整改事项,均由所在镇(街)XX县直相关部门党政一把手担负整改第一责任人,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XX县生态办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报告整改结果,其结果纳入绩效评估体系。七是探索和鼓励交纳清洁卫生维护费。对“工地场主、单位业主、交易摊主、租佃雇主”以及集镇商家、常住人口(含户籍人口)由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办法,按规模、人口适度收取管理费,以此调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积极性。八是坚持领导讲评督办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主管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县主要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镇(街)和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讲评督办会,以此营造常抓不懈的强劲态势。

九、圆满完成国家生态县验收。20xx年1月部级预验收通过后函告的六项整改意见,由县生态办XX县环保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完善整改事宜,力争今年上半年获批并顺转全国生态文明示XX县行列,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支持。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2

广大农民朋友:

你们好!

当辛勤的汗水变为丰收的果实,喜悦洋溢在您的脸上。我们收获果实的同时,农作物秸秆大部分被废弃,广大村民应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秸秆焚烧有五大害处:一是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人体健康,而且污染空气;二是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焚烧产生的浓烟直接影响民航、铁路、公路的正常运营;三是形成新的火灾隐患,近年来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频发生,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所形成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极大破坏环境形象。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在此,我们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请大家积极响应号召,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引导邻里亲朋支持配合秸秆禁烧工作,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勇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让我们行动起来,支持秸秆禁烧,保护生态环境!

倡议人:xxx

时间:20xx年5月x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3

各位种植农户:

秋收在即,我们希望您能在农业收获的同时,不要焚烧、浪费秸秆。焚烧秸秆至少有五大危害: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空气能见度下降,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环境形象是极大的.破坏。

秸秆被焚烧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严重污染大气,加剧大气的温室效应。因此,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焚烧秸秆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进行处罚,对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农户承诺签字:

承诺日期:20XX年5月X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xx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xxxx年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实行全面禁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露天场地焚烧秸秆。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城管、环保、农业、林业、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六、群众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xxxxxxxxxx

xx市人民政府

xxxx年6月11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5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确保农村生产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xx〕54号)要求,现将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市周边、重点交通干线两侧、机场周围等为重点禁烧区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禁止将农作物秸秆投入河道、渠道等水源区域,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网格化管理,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到责任人,细化到村、组、地块,做到部门、人员、任务、措施、奖惩"五到位"。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密切关注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日报,市政府将按照环保部确认的秸秆焚烧结果,对秸秆焚烧火点较多的县市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特别是在重点禁烧区域内出现较多火点的,将约谈相关政府负责人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健全完善"市级督导、县区组织、乡镇落实、村居参与"的禁烧工作网络,坚持部门联合执法与镇、村现场巡查配套联动,积极创新巡查方式和手段,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的作用,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昼夜巡查体系,确保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秸秆禁烧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焚烧秸秆的人员依法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形成处置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各级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大力推广秸秆多元化利用技术,积极探索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模式,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体系,鼓励和扶持相关产业。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要借鉴有关地区好的经验做法,设立秸秆禁烧奖补资金,明确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将禁烧情况与建设项目审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以及收割机械补助等密切挂钩,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广泛开展禁烧宣传。各级政府要通过主流媒体,及时通报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切实形成舆论压力。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的有关规定要求。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xx年6月8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6

围绕航空事业、建设美好家园,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空气质量为重点开展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遵守如下:

一、各农户做到“无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生,确保实现 “不见火光,不见烟雾”的新农村。为全面推进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镇相关要求,实行考核奖补办法,凡农户秸秆全量还田的,经验收合格则每亩予以奖补20元;凡农户将秸秆集中堆放的,则按每亩15元进行奖补;如不能实现秸秆全面禁烧禁抛,发现有烧、抛现象的,则整个村不享受奖补政策。

二、严禁任何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沟边、河边的农作物秸秆。若公民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四、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五、故意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行动起来,同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作斗争,并向公安机关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将给予奖励。

八、对违反秸秆禁烧禁抛的农户予以100—200元处罚,执法部门委托村两委予以执行处理;200元以上处罚的,由执法部门直接处理。如拒不执行处罚的,将从涉农补贴里予以强行扣除。

特此通告

XX镇阮中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7

为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城乡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交通飞行安全,扎实开展秸秆禁烧联收联耕工作,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油菜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现就秸秆禁烧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坚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片负责;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的原则,确保我村秸秆禁烧秋季联收联耕工作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秋季禁烧期间,在全村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联收联耕工作,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等现象,力争禁烧期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发生因禁烧秸秆造成的安全事故。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由村总支书记汪家保任组长,村主任王广富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及村后备干部为成员的秸联收联耕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建立领导组成员包组、包片的联收联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联收联耕工作落实到村民组、田间地块,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

(二)制订联收联耕网格

以联收联耕工作领导组为单位,33个村民组为基础,划分若干个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确定区域管理责任人和区域管理员的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管理体系,树立全村一盘棋的“大网格”理念。

(三)明确管理责任

1、村总支书记为本网格联收联耕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联收联耕全面工作。将本村所属区域分片由工作组成员包干负责,进行协调监督。

2、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的联收联耕具体工作:(1)联收联耕工作的登记造册;(2)负责油菜、小麦秸秆还田综合利用、法规、政策、环保等知识的宣传工作,秸秆禁烧行政告知书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3)实行24小时巡查,确保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

(四)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9月20日至11月30日为秋季秸秆禁烧期,分3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9月17日-9月20日)。村两委根据上级会议要求,制定工作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到组织、人员、交通和经费“四落实”。

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9月21日-11月10日)。根据方案,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严格落实“四个统一”,即统一收割、统一粉碎、统一旋耕、统一供水。由村统一把关,严禁不带粉碎装置收割机下田作业,对拒不服从安排的机手,坚决不准下田,未按要求作业的,农户有权拒付收割费用。

3、总结考评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要求,对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工作突出的个人,村将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8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防止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焚烧秸秆是农业生产方式的一种陋习,不仅对大气环境、林木资源、土壤生态等造成破坏,而且浪费资源,易产生安全隐患。共同保护好环境,防止焚烧灾害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范围:高速公路、铁路、高压输电线两侧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1公里的地带;人口集中区、文物保护单位及人文遗址、粮库、油库、林地、天然气管道和重要的`通信、变电设施等1公里区域内。

三、各区、镇、处、场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禁烧工作责任制,并于7月底以前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各村民委员会要全面开展群众性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制定和宣传禁烧秸秆的村规民约,教育和约束村民自觉禁烧。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要求对秸秆进行科学处理,变废为宝,实现综合利用。

四、环保、公安、农业、交通运输、林业、监察、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会同各区、镇、处、场切实抓好禁烧工作。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和当地驻村工作组要联合组建禁烧巡查队,夏收期间实行全天候巡查,对出现的焚烧事件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及时通报情况;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国、省干道的巡查,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和林木安全;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变废为宝,推动禁烧工作;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行为。

五、各新闻媒体要对秸秆禁烧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六、凡违反有关规定,出现焚烧现象的,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通告。

xxx

20xx年6月8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9

全镇广大农户:

你们好!

共同保护环境、防止秸秆焚烧和乱抛引起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焚烧秸秆,情势危险,后果严重,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五是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极大的破坏了城乡环境形象。少数村民偷着焚烧秸秆或把秸秆推进河道,除造成水源污染、航道堵塞等问题,还会造成了一系列影响。

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了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抵制秸秆焚烧和乱抛现象,做到自己不焚烧、不乱抛,将无法还田利用的秸秆收集堆放;邻里之间相互提醒,相互宣传禁烧禁抛政策;如遇焚烧秸秆的情况要予以坚决阻止,并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扑灭。

让我们从“不烧一处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做起,在这夏收成熟的季节,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构建和谐社会,共同维护自己美好的家园。

钓鱼镇党委、政府

20xx年5月24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10

为认真做好我市秸秆禁烧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市不因秸秆下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

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二)重点区域

(1)兴东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

(2)宁通、沿海高速公路及204国道、金通公路、金江大道、通掘公路干线和新长铁路通州段两侧5公里范围内;

(3)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4月底前)

1、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各地做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2、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要求。

3、指导各镇研究制订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因焚烧秸秆引起烟霾天气的应急响应预案。

4、建立市、镇、村三级禁烧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底至6月初、10月底至11月初)

1、市秸秆禁烧现场组根据方案现场巡查。

2、督促各镇加强值班力量、分片包干上路巡查,并督促村禁烧网络开展巡查和灭火工作。

3、市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加强与市气象局合作,预测预报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的天气。

4、市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在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滚动宣传标语和口号。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30日前)

1、认真总结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明确下一步措施。

2、市环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成立环委会主任为组长、环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环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市秸秆禁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局。

(二)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林、科技、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和推广“超高茬麦田套稻”、“秸秆生物质发电”、“秸秆综合还田”、“秸秆压块制粒”等技术,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严格落实责任。夏秋收割高峰时段,各镇、村要充分发挥禁烧工作网络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及时制定秸秆焚烧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农村电视、广播滚动宣传的平台,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教育部门印制一批秸秆禁烧宣传小册子发放到农户、中小学校,把教育深入到田间地头,延伸至课堂,着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与焚烧秸秆的危害,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市环委会设立秸秆禁烧奖励专项资金,对秸秆禁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镇、村主要领导实施奖励,并对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对与生态镇、优美镇等创建工作挂钩。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11

为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xx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域。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集中监管时段。9月14日-10月31日。

三、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款500-2000元。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对造成火灾、重大污染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四、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协调做好秸秆利用企业和农户的沟通联系,全力推动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还田、制作有机肥、栽培食用菌、发电等方式利用。

五、强化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举报电话为xxxxxxxx,欢迎社会监督,形成有利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县人民政府

xxxx年9月13日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12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遏制秸秆焚烧现象,维护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因秸秆焚烧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实现我镇夏、秋两季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颍上县委办公室 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烧目标

禁烧期间,重点禁烧区域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力争“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禁烧时段

夏季5-6月,秋季9-11月。

三、禁烧区域

镇区周围2公里,沿滁新高速、S102路两侧各2公里,加油站、粮库周围1公里等为重点禁烧区域。

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工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协调联动。

1、成立江店孜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和综合利用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对所辖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实行镇村干部包村、包片制度。镇干部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片。禁烧期间,镇干部吃住在村,全面负责包保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所包村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清除焚烧秸秆隐患,严防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按照“集中一段时间,利用有效形式,形成强大氛围”的'宣传思路,利用广播、通告、横幅、宣传车等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知识等,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法律意识、禁烧意识,增强领导干部抓好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

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对全镇中小学教师、学生进行一次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并通过他们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

㈢实行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1、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一是从禁烧之日起,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在重点区域内发生“前三把火”的村从重处罚;二是对发生“前三把火”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镇包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实地召开焚烧秸秆现场会,以反面典型促进禁烧工作的开展;四是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㈣突出重点,加强督导,确保禁烧措施到位。

1、6月1日前和10月1日前,各村干部包地块的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将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在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6月上旬和10月上旬),所包片、包地块的镇、村干部,一律实行昼夜24小时检查督导,吃住在村,死看硬守。要做到村村有人管,每个地块有人管,坚决不留死角和空白地块。

3、镇派出所要抽调得力干警,配合消防人员组成应急处置分队,对焚烧秸秆,干扰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4、镇包村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秸秆禁烧工作期间,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5、镇秸秆禁烧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xxxxxx),对举报的焚烧秸秆现象要及时查处,举报属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㈤广辟转化渠道,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牵头制定具体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单位或个人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的系列化开发和产业化经营。

农业、科技、畜牧等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宣传、引导和组织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13

为切实推进我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空气质量,确保我村顺利完成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层次和水平,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镇相关工作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措施,狠抓秸秆禁烧。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避免秸秆露天焚烧导致大气污染事件及人员财产伤亡事故。

三、工作重点时段

午收和秋收两季时段。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

村委会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村委会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性

我村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并上报镇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

我村实现分片包干责任制,对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巡查、监督。村在禁烧期间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巡查小分队,明确巡查责任,狠抓禁烧措施落实,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

(三)总结考核阶段

我村将认真总结午、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并秸秆焚烧工作总结报至镇政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层层落实

我村成立由村书记、主任为组长、副组长的秸秆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禁烧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烧氛围

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致农户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各村民小组要贴标语、挂横幅、广播播音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义、渠道、好处、扩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巡查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在秸秆禁烧期间,村成立禁烧小分队。对辖区的禁烧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并对焚烧秸秆的行为严格查处。

村支两委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村,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一旦发现焚烧现象,快速出击,及时扑灭;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要从严从速依法查处。对故意焚烧或焚烧行为严重的当事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刑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健全联系网络,及时上报信息

秸秆禁烧期间,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秸秆焚烧事件。严格执行信息畅通,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各村民小组在禁烧重点时期对辖区内每天进行巡查,于当日下午5时前将巡查情况上报,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于当日下午6时前将全村的巡查情况上报镇政府。

乡镇秸秆禁烧通告 篇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松原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田间、野外、油田企业生产作业区及周边焚烧秸秆、垃圾、林下附植物、树木枯枝、枯叶等。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各村民委员会要全面开展群众性的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工作,制定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公约。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乡镇、村委会要明确具体每个地块的.防火责任人,属地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工作。

四、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行为。

五、特别提醒广大村民,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进行焚烧秸秆及林下附植物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七、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松原市公安局

20xx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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